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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民法-債權、物權(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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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是以下的意思嗎?(看了很多次...似懂非懂) 乙欠丙錢(乙對丙的債務) 甲擔保乙會還錢.且用房屋作擔保(若乙沒還.房屋拿去拍賣的價金.可優先受償) 後來...丁說:乙欠的錢我來幫他還(丁與丙約定獨自承擔該債務,乙退出債之關係,) 甲知道\'丁說的話\'後,甲不願做保人(丁不還錢.不關甲的事.不可拍賣甲的房屋0 由第三人就債權所為之擔保,除該第三人對於債務之承擔已為承認外,因債務之承擔而消滅。 (除非第三人有承認:他(第三人)要做擔保.否則此擔保消滅) 此題目.甲用房屋設定抵押權作為擔保..所以擔保消滅=抵押權消滅 為何換成丁.甲就不擔保...我覺得可以這樣想 甲丁是關係不好的夫妻.乙是他們的小孩 所以乙欠錢.甲願意拿房屋作擔保.丁直接說:乙欠的錢算在我頭上.我來還(因父母愛小孩) 但真的算在丁頭上時.甲就不願擔保了(因為甲丁關係不好.所以變成丁欠錢時.甲就不想管了) 甲不願拿房屋作擔保.擔保就消滅啦=抵押權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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