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觀察法
1.事件紀錄法(Event Recording):在某段時間內(例10:00-10:15)發生問題行為的次數(例23次)。 2.時距紀錄法(Interval Recording):都以百分比率方式計算。 可分為(1)全時距:較嚴格,會低估行為的頻率;(2)半時距。 3.片刻時間採樣法(Time Sampling):適用於問題行為頻率較高的紀錄法。 4.持續時間紀錄法(Duration Recording):反應開始~持續時間的紀錄。 5.延宕時間紀錄法(Latency Recording):教師給學生指令開始~學生開始行動的時間(到底延宕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