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479.勞務採購,招標文件規定契約期間為1年,預算金額新臺幣(下 同)80萬元,但機關保留後續擴充2年,每年擴充金額80萬元,以 機關之決定為準,不一定採購後續2年,則該案應以公告金額以上 之採購認定之。如果在第1年結束前機關決定不辦理後續擴充,則 該案之第1年即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A)O(B)X
500.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4款規定採公告審查程序辦理藝文採購,其審查委員會,不得以採購法第94條成立之評選委員會代之。(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