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三等◆營建法規
一、機關依法行政過程宜避免爭議之產生,依據區域計畫法相關規定,請申論主管機關因擬定或變更區域計畫,擬派員進入公私有土地實施調查或勘測作業時,應遵循與注意那些事項?(25 分)
二、依都市計畫法規定,內政部、各級地方政府及鄉、鎮、縣轄市公所為審議及研究都市計畫,應分別設置都市計畫委員會辦理之,請詳述都市計畫委員會之職掌為何?(25 分)
三、依據建築法第 34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審查鑑定建築物工程圖樣及說明書,應就規定項目為之,其餘項目由建築師或建築師及專業工業技師依本法規定簽證負責。對於特殊結構或設備之 建築物並得委託或指定具有該項學識及經驗之專家或機關、團體為之。 前述規定項目由內政部定之。請申論上述之各關係人在實務作業上的注意事項。(25 分)
四、依據政府採購法所界定之四種「巨額採購」、「查核金額」、「公告金額」 與「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項目,請詳述其各自對應的三種(工程採 購/財物採購/勞務採購)採購類型所認定之標準金額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