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監獄行刑法與羈押法
一、妨害性自主罪與妨害風化罪受刑人應接受強制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且再犯危險顯著降低者,始得報請假釋。請詳述妨害性自主罪與妨害風化罪受刑人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之評估小組組成與運作、評估頻率、評估應參酌項目及受刑人陳述意見等規定。(25分)
二、監獄安排罹病受刑人接受醫師診治的方式相當多元,請依監獄行刑法及有關受刑人就醫之相關法規,說明罹病受刑人各種就醫方式之實施條件,不同就醫方式下之就醫時間及處所(地點)之限制,及其法規依據。(25分)
三、被告入所時,看守所應調查與被告有關之資料。請說明看守所調查與被告有關資料之範圍、應取得被告同意事項、調查小組之組成、調查期間及調查方法。(25分)
四、看守所對一定行狀的羈押被告得收容於保護室,以維護其安全。請依羈押法及授權法規,詳述看守所對羈押被告收容於保護室之條件、實施原則、記錄、通知及應注意事項相關規定。(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