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不屬於我國公務人員的權利之一?
(A)受俸給之權利
(B)永不去職之權利
(C)受保障之權利
(D)受保險、退休與撫卹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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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3005), C(73), D(96), E(0) #207191
統計: A(15), B(3005), C(73), D(96), E(0) #207191
詳解 (共 1 筆)
#7487123
根據中華民國《公務人員保障法》及相關法規,公務人員的權利主要包括:
*受俸給之權利:依法領取薪資、津貼(選項 A)。
*受保障之權利:身分、官職等級、俸給等受法律保障,非依法規不得變更(選項 C)。
*受保險、退休與撫卹之權利:享有公保、退休金及因公傷殘死亡的撫卹(選項 D)。
為什麼 (B) 錯誤?
公務人員雖然享有「身分保障」,非依法律不得免職或撤職,但並非「永不去職」。如果公務人員違反法律、觸犯刑責、遭受懲戒免職,或是年滿法定退休年齡,依然必須依法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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