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敍述何者為真?
A、違反保証事項,只要被証明是虛偽的,不論其重要性為何,契約都可被撤銷或解除。
B、對於風險未能揭露或者未被詢及重要事實,皆不得使保單無效。
除非其不揭露的行為是意圖對保險人隱匿且是重要事實。
C.前面A項須為重要事實,契約才可被撤銷。
(A)A、B正確
(B)A、C正確
(C)B、C正確
(D)A、B、C皆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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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1), B(16), C(23), D(28), E(1) #160066
統計: A(41), B(16), C(23), D(28), E(1) #160066
詳解 (共 1 筆)
#7425334
1. 關於 A 與 C:「保證事項(Warranty)」的嚴格性
在保險法理中,「保證」是保戶對某一事實的絕對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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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 保證事項被視為契約的核心基礎。只要證明保戶違反了保證事項(不論是故意、過失,甚至是無心的虛偽陳述),保險公司不需要證明該事項是否屬於「重要事實」,就可以直接撤銷或解除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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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A 敍述完全正確。 既然 A 正確,主張「必須是重要事實才能撤銷」的 C 敍述就是錯誤的(C 混淆了保證與一般說明義務)。
2. 關於 B:「未揭露(Concealment)與重要事實」的判定
這涉及保戶的「據實說明義務」。對於風險未能揭露(隱匿)或未被詢問到的事實,要讓保單無效(解除),門檻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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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條件: 保險公司必須同時證明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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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戶具備「意圖隱匿(故意不告知)」的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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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未揭露的事項屬於「重要事實」(會影響保險公司對風險的評估或核保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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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不小心漏填、或者保險公司自己根本沒問(且保戶無惡意隱匿意圖),保單都不會因此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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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B 敍述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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