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土地法規定,出租人出售耕地時,何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
(A)承租人
(B)典權人
(C)地上權人
(D)地役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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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67), B(7), C(21), D(3), E(0) #396075
統計: A(367), B(7), C(21), D(3), E(0) #396075
詳解 (共 2 筆)
#1236529
土地法
第107條
Ⅰ出租人出賣或出典耕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或承典之權。
Ⅱ第104條第2項之規定,於前項承買承典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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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7177
為什麼這題的答案不能選 (C) 地上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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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您原本問的《土地法》題目,為什麼出售「耕地」時是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而不是地上權人?
原因有兩個:身分不同: 「地上權人」在土地上是為了建造建築物或工作物(如蓋房子、設電線桿);
而本題法律明文保障的是在土地上耕作的「耕地承租人」(佃農),兩者身分與土地用途完全不同。
原因有兩個:身分不同: 「地上權人」在土地上是為了建造建築物或工作物(如蓋房子、設電線桿);
而本題法律明文保障的是在土地上耕作的「耕地承租人」(佃農),兩者身分與土地用途完全不同。
適用法條不同:
出售耕地時:依據《土地法》第 107 條,只有耕地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為了保護實際務農者的生計,促進耕者有其田)。
出售建築基地時:依據《土地法》第 104 條,這時地上權人、典權人、基地承租人,才共同享有優先購買權。
出售耕地時:依據《土地法》第 107 條,只有耕地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為了保護實際務農者的生計,促進耕者有其田)。
出售建築基地時:依據《土地法》第 104 條,這時地上權人、典權人、基地承租人,才共同享有優先購買權。
總結雖然地上權人在某些情況下也有優先購買權(例如買賣房屋基地時),但因為這題明確指定是「出售耕地」,所以在法律定義上,必須選擇專屬於耕作使用的 (A) 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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