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35 條規定,總統、副總統選舉,應於總統、副總 統任期屆滿多久前完成選舉投票?
(A)三十日
(B)四十五日
(C)五十日
(D)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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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2), B(19), C(9), D(145), E(2) #155328

詳解 (共 2 筆)

#116286

第 35 條   總統、副總統選舉,應於總統、副總統任期屆滿三十日前完成選舉投票。 但重行選舉、重行投票或補選之投票完成日期,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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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48
公選
第 39 條  公職人員選舉,應於各該公職人員任期或規定之日期屆滿十日前完成選舉
投票。但重行選舉、重行投票或補選之投票完成日期,不在此限。
總統解散立法院後辦理之立法委員選舉,應於總統宣告解散立法院之日起
,六十日內完成選舉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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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20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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