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著郵件其性質易於腐壞、不能久存或數量有消減之虞者,得先行變賣,並將價款保存至郵件交寄日起滿多少年為止?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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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58), B(94), C(5929), D(411), E(0) #424009
統計: A(658), B(94), C(5929), D(411), E(0) #424009
詳解 (共 3 筆)
#7618089
• 滿三年無人認領:如果無著郵件內裝的是有價值或得為買賣標的的物品、文件,自郵件交寄日起算滿三年仍無人認領,郵局將會依法進行變賣(拍賣),拍賣所得價款隨後歸屬國庫。
• 先行變賣,價款保存三年:如果這類有價值的物品易於腐壞、不能久存,或數量有消減的可能,郵局為了保存其價值會「先行變賣」,並將變賣後的價款保存至交寄日起滿三年為止,逾期同樣歸入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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