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乙女為夫妻,育有一子丙及一女丁,假設甲不幸過世,乙女尚存,甲留下 1,200 萬之財產,甲生前曾於丁結婚時, 贈與 600 萬,也曾在丙出國唸書時,贈與 300 萬,請問乙女可以得到多少遺產?
(A) 600 萬
(B) 700 萬
(C) 900 萬
(D) 1,050 萬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64), B(147), C(62), D(14), E(0) #219019

詳解 (共 8 筆)

#1657219

1200+600=1800

1800/3=600

不能算出國唸書的費用

21
0
#1286765

繼承人中有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或營業,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 贈與者,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所有之財產中,為應繼 遺產。但被繼承人於贈與時有反對之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前項贈與價額,應於遺產分割時,由該繼承人之應繼分中扣除。 贈與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
17
0
#592393

1800/3

 

是3個人不是2個人→乙 丙 丁

6
0
#5667227
民法第1173條:
繼承人中有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或營業,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所有之財產中,為應繼遺產。但被繼承人於贈與時有反對之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前項贈與價額,應於遺產分割時,由該繼承人之應繼分中扣除。贈與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其立法目的,乃在為謀求各繼承人間之公平性。蓋生前特種贈與本質上既為應繼分之前付,則先前接受之繼承人如未返還,而可再基於繼承人之地位再就剩下之遺產分配,如此即會嚴重影響其他繼承人之利益。
3
0
#589578
丁結婚時甲贈與的600萬不用歸扣嗎@@
我算1200+600=1800
1800/2=900....
不知道哪個觀念不對orz
2
0
#721837
2
0
#7449611
1. 釐清法定繼承人
甲男過世後,其法定繼承人為配偶乙女,以及直系血親卑親屬兒子丙、女兒丁,共計 3 人。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三人對遺產的應繼分均等,各為 1/3。
2. 計算應繼遺產(歸扣機制)
根據《民法》第 1173 條(生前特種贈與之歸扣)規定,繼承人若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或營業等三種特定事由受有財產贈與,該贈與價額必須加回被繼承人的財產中,合併計算為「應繼遺產」:
  • 丁結婚時受贈的 600 萬:屬於法定特種贈與,必須列入歸扣
  • 丙出國唸書受贈的 300 萬:出國留學費用並不屬於結婚、分居或營業之列,屬於一般的贈與,毋須列入歸扣
6a5de8edb5f7c.jpg
計算各繼承人應得份額
將應繼遺產1,800萬元由 3 名繼承人平分,每人應分得的基礎額度為:
6a5de909de0ca.jpg
  • 乙女(配偶):可分得 600 萬
  • 丙(兒子):可分得 600 萬
  • 丁(女兒):原本可分得 600 萬,但需扣除生前已預支的結婚贈與 600 萬,故實際可再拿600萬 - 600 萬 = 0 。
三大繼承人實際拿到的現存遺產分別為:乙女 600 萬、丙 600 萬、丁 0 元,剛好將現存的 1,200 萬元財產分配完畢。
0
0
#3715052
請問出國讀書的贈與為什麼不能算?謝謝!
(共 2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