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仍駕駛大客車,應各處汽車所有人及 駕駛人 4 萬元以上 8 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A)領有大貨車駕駛執照(B)駕駛執照經吊銷(C)使用偽 造、變造之駕駛執照(D)駕駛執照吊扣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