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645.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使勞工於第36條所定休息日工作者,其工資之加給,下列哪些正確?
(A)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B)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3分之1以上
(C)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D)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3分之2以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0), B(57), C(19), D(64), E(0) #1733316

詳解 (共 2 筆)

#2614814
要注意是休息日 --> 另再加給第...
(共 29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7566774
這題的正確答案是 (B) 和 (D)。
ㅤㅤ
法律依據解析
根據中華民國《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第 2 項規定:
ㅤㅤ
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
  1. 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

  2. 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ㅤㅤ
選項分析
  • (A) 錯誤:前2小時應另再加給 \( 1\frac{1}{3} \)(即四分之四加上三分之四,共三分之七倍之概念,法條文字為「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而非僅加給 \( \frac{1}{3} \)。

  • (B) 正確:完全符合法條前半段規定。

  • (C) 錯誤:超過2小時的部分應另再加給 \( 1\frac{2}{3} \),而非僅加給 \( \frac{2}{3} \)。

  • (D) 正確:完全符合法條後半段規定。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