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777.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工保險基金,經法定程序通過,得為下列哪些運用?
(A)對於公債、庫券及公司債之投資
(B)存放於公營銀行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
(C)自設金融機構之投資及特約私立醫院勞保病房整修之貸款
(D)對於被保險人之貸款 。
統計: A(38), B(42), C(8), D(32), E(0) #3779507
詳解 (共 1 筆)
(A) 對於公債、庫券及公司債之投資
(B) 存放於公營銀行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
(C) 自設金融機構之投資及特約私立醫院勞保病房整修之貸款
(D) 對於被保險人之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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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標準答案:(A)、(B)、(D)(複選題,若遇單選題型請依此核心法條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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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確:符合第 1 款「對於公債、庫券及公司債之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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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正確:符合第 2 款「存放於公營銀行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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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錯誤(致命干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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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原文字眼:第 3 款原文為「自設勞保醫院之投資及特約公立醫院勞保病房整修之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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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辨析:題目移花接木為「自設金融機構」與「特約私立醫院」,嚴重偏離法條原文,在法律文義解釋上屬於絕對錯誤,必須優先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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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正確:符合第 4 款「對於被保險人之貸款」(此款為每年底常態辦理之「勞保紓困貸款」的直接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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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法首要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 67 條、第 6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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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7 條:明定基金運用的刚性法定範圍,並嚴格限制基金除作為法定運用及保險給付支出外,不得移作他用或轉移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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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9 條(國家安全墊):明定「由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正式將政府撥補與財政底限責任法制化,確立社會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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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子法細則(《勞工保險基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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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辦法為規範勞保基金(供投資與發放給付之核心大水庫基金)投資項目比例、國內外委託經營流程與申報機制的唯一核心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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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防禦:必須與規範機關行政庶務費、管理費的《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嚴格區隔,避免概念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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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基本生存權益(主要目的 — 所得維持功能):確保勞工在遭遇生育、傷病、失能、老年、死亡等法定五大保險事故時,基金具備足夠的支付能力,能夠依規定發給所得替代現金,維持核心家庭生活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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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穩健投資收益(次要目的 — 抗通膨與財務永續):由於老年年金已進入給付高峰期,基金必須透過安全、透明、效率且穩健的投資,在承受適度風險下獲取長期複利效益,以延緩基金用罄的財務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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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勞工福祉與社會安定(社會救濟融通):透過對於被保險人之貸款機制(第 67 條第 1 項第 4 款),在特定變故時期提供被保險人融通資金管道,落實勞工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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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執行機關:日常運用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簡稱基金運用局)統一集中辦理。該局每年擬訂投資運用管理計畫並報請勞動部核定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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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監理機制:實務上由勞動部下設的獨立監理單位勞動基金監理會統一監理,審議基金的經營概況、資產配置與盈虧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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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代落差備忘錄:在《勞工保險條例》第 67 條法條文字中,其名義至今仍寫作「經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之通過」。大考若考核「法條原文文字是否正確」,必須依照有「監理委員會」字眼的舊條文原文作答,此為實務與法條文字之時差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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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收益投資:購買國內外公債、債券、短期票券與外幣存款,提供穩定的利息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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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證券投資:投資於國內外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如台股、美股)的上市股票或交易所指數基金(ETF),追求長期資產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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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類與衍生性商品:包含政府推動之國內外公共建設投資、部分有償性政府貸款,以及不動產投資(房地淨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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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營投資:由基金運用局內部的專業投資團隊直接進行市場交易,通常配置於波動度較低、具備長期配息能力的防守型核心權值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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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經營(代操):為分散地緣政治與單一市場風險,引進國際頂尖操作技術,部分資金會分批委託國內外專業投信機構、資產管理公司經營,這包含國內的代操代管,以及全球知名的海外主權債或 ESG 永續主題基金投資。
勞保 67 條基金用,公債存款與貸款(A、B、D 對);
自設醫院公立借,私立金融不可選(C 必錯消去);
法條字面監委會,實務運用局操作;
69 剛性安全墊,中央政府負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