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動產經紀業應於開始營業後幾日內?檢附文件,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備查:
(A)十日
(B)十五日
(C)二十日
(D)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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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 B(72), C(3), D(0), E(0) #3385036
統計: A(4), B(72), C(3), D(0), E(0) #3385036
詳解 (共 2 筆)
#7405900
? 終極秒殺記法:備查時間大彙整(15日 vs. 30日)
考題裡只要考到「向主管機關申請備查」的時間,基本上只會圍繞在 15天 與 30天 這兩個大魔王。我們可以用「核心人務」與「據點組織」來做分類:
? 【15天組】— 牽涉到「實際運作、人員動態」
只要是跟「店面開始動起來」或「關鍵人員異動」有關的,都要快馬加鞭 15天內 申報:
開始營業(也就是 image_5.png 這題的考點)
經紀人到職
經紀人異動(離職、調職)
? 【30天組】— 牽涉到「硬體據點、行政架構」
只要是跟「開分店、關分店、公司搬家、改名字」這種需要行政流程的大變動,時間比較寬容,給 30天:
分設營業處所(開分店)
裁撤營業處所(關分店)
原許可事項變更(公司換名字、負責人變更等)
營業處所遷移(搬家遷出、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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