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財產保險公司與人壽保險公司由於契約年期的不同,在投資原則上差異較為顯著的是那一項?
(A)收益性
(B)安全性
(C)流動性
(D)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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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5), B(16), C(257), D(9), E(0) #2933649
統計: A(55), B(16), C(257), D(9), E(0) #2933649
詳解 (共 3 筆)
#7392952
- ? 財產保險公司(重視流動性)
- 契約特性:多為一年期或短期契約。
- 理賠特性:保險事故(如車禍、火災、天災)發生的時間與金額具有高度突發性與不確定性。
- 投資策略:為了隨時能應付突發的大額理賠,產險公司必須保留高比例隨時可變現的資產,因此在投資原則上極度重視流動性。
- ? 人壽保險公司(流動性需求相對較低)
- 契約特性:多為數十年、終身或長期的契約。
- 理賠特性:保險事故(如身故、滿期)多能透過生命表進行長期的精算與預測,資金進出較為平穩。
- 投資策略:壽險公司擁有長期且穩定的資金(長期負債),可以將資金鎖在長期、收益較高的不動產或長期債券上,對即時變現(流動性)的要求顯著低於產險公司。
- (A) 收益性:不論產險或壽險,只要是商業保險公司,在法規允許的範圍內都追求最高的投資回報,這點並非因為「契約年期不同」而產生顯著的本質差異。
- (B) 安全性:保險業收受保戶的保費負有未來理賠的責任,因此「確保本金安全」是兩者共同的首要投資指導原則。
- (C) 公益性:這是一般保險業資金運用在配合國家政策(如公共建設)時的特殊原則,兩者皆需符合法令規範,與契約年期長短無直接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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