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關行政法法源及其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法一般法律原則得作為法源
(B)行政法一般法律各原則應相互補充適用
(C)比例原則雖制定於行政程序法,仍具憲法效力
(D)行政先例不具法律效力,不得主張信賴保護與平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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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1), B(40), C(107), D(1578), E(0) #2938758
統計: A(51), B(40), C(107), D(1578), E(0) #2938758
詳解 (共 7 筆)
#5518238
(C)大法官多次引用,憲法23條為比例原則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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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4954
行政先例雖然不是正式法源,沒有像法律一樣的拘束力,但:
行政機關如果長期形成一致做法(行政先例),人民可能因此產生合理期待,因此仍可能主張平等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
例如:
某縣政府過去 10 年都准許某種申請,今天突然拒絕,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就可能違反:
平等原則(相同案件應相同處理)
信賴保護原則(人民合理信賴既有行政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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