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醫療機構或藥局調製藥品之品項不得與領有藥品許可證之製劑具相同有效成 分、含量及劑型。但下列何種情形,並經醫師臨床評估有必要者,不在此限?
(A)經美國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短缺
(B)經我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短缺
(C)與領有藥品許可證之製劑具有相同有效成分、含量及劑型,但賦形劑不同
(D)與領有藥品許可證之製劑具有相同有效成分、含量及劑型,但不含防腐劑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 B(21), C(3), D(9), E(0) #3972510
統計: A(1), B(21), C(3), D(9), E(0) #3972510
詳解 (共 4 筆)
#7510546
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 27 條
醫療機構或藥局調製藥品之品項,不得與領有藥品許可證之製劑具相同有效成分、含量及劑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醫師臨床評估有必要者,不在此限:
一、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短缺,且建議調製。
二、與領有藥品許可證之製劑具相同有效成分、含量及劑型,而不含防腐劑。
三、依斷層掃描用正子放射同位素優良調劑作業準則,由醫療機構調製之斷層掃描用正子放射同位素。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