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下列關於善意複保險之敘述何者正確?①善意複保險,其保險金額之總額超過保險標的之價值者,事故發生後,要保人得依超過部份,要求比例返還保險費②善意複保險,其保險金額之總額超過保險標的之價值者,危險發生前,要保人得要求退還所繳保險費③善意複保險,其保險金額之總額超過保險標的之價值者,除另有約定外,各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之全部價值,僅就其所保金額負比例分擔之責④善意複保險賠償總額,不得超過保險標的之價值
(A)③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④
(A)③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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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9), B(103), C(54), D(44), E(0) #3251221
統計: A(179), B(103), C(54), D(44), E(0) #3251221
詳解 (共 3 筆)
#7392141
法律條文分析
1 選項①:錯誤。
根據《保險法》第 23 條第 1 項,善意複保險的情況下,要保人得在「危險發生前」,依超過部分要求比例返還保險費,而非「事故發生後」。
2 選項②:錯誤。
雖然《保險法》第 23 條提到在危險發生前可以要求比例返還保費,但該選項的敘述方式與法條規範重點略有出入,且重點在於選項①已明確違規。更重要的是,根據《保險法》第 23 條,要保人請求的是「比例返還」超過部分的保險費,而非單純的「退還所繳保險費」(暗示全額退還)。
3 選項③:正確。
此為《保險法》第 38 條的前半段規定:「善意之複保險,其保險金額之總額超過保險標的之價值者,除另有約定外,各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之全部價值,僅就其所保金額負比例分擔之責。」
4 選項④:正確。
此為《保險法》第 38 條的後半段規定:「但賠償總額,不得超過保險標的之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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