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7. 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之調查、規劃、設計、監造,如涉及震藝或植生方法,措施之工程金額達總計畫之多少比例以上者,主管機關應要求承辦技師交由具有該特殊專業技術之水土保持技師負責簽證。(A)10%,(B)20%,(C)30%,(D)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