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關於立法院臨時會召開程序及審議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立法院得因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而召開臨時會
(B)立法院臨時會以決議召集臨時會之特定事項為限
(C)於立法院休會期間提出不信任案,立法院應即召開臨時會審議之
(D)立法院於臨時會審議不信任案時,於不信任案提出 72 小時後,應於 48 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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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5), B(343), C(148), D(97), E(0) #3152388
統計: A(115), B(343), C(148), D(97), E(0) #3152388
詳解 (共 6 筆)
#6262207
B 遇到緊急命令、覆議案都可以召開臨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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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2201
答案:✅ (B) 錯誤
本題考的是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關於臨時會與不信任案的規定。
各選項解析
(A) ✅ 正確
立法院得因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而召開臨時會。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2項:
立法院得經總統之咨請或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召開臨時會。
因此 A 正確。
(B) ❌ 錯誤(本題答案)
立法院臨時會以決議召集臨時會之特定事項為限。
這是修憲前(國民大會時期)或舊制度容易混淆的觀念。
依現行制度及司法院釋字第499號、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實務:
臨時會原則上應優先處理召集事由,但並非只能審議該特定事項。
也就是說:
-
臨時會可處理召集事由。
-
經院會決議,亦得審議其他議案。
因此「以……為限」過於絕對,故錯誤。
(C) ✅ 正確
於立法院休會期間提出不信任案,立法院應即召開臨時會審議之。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若休會期間提出不信任案,
應立即召開臨時會審議。
因此 C 正確。
(D) ✅ 正確
立法院於臨時會審議不信任案時,於不信任案提出72小時後,應於48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
不信任案:
-
提出後 72小時始得表決;
-
並應於 48小時內完成記名投票。
因此 D 正確。
國考重點整理
| 選項 | 判斷 | 理由 |
|---|---|---|
| (A) | ✅ | 立委1/4以上可請求召開臨時會(增修條文第4條)。 |
| (B) | ❌ | 臨時會非僅能審議召集事由,「以……為限」錯誤。 |
| (C) | ✅ | 休會期間提不信任案,應召開臨時會。 |
| (D) | ✅ | 不信任案72小時後、48小時內記名表決。 |
? 考試口訣
-
臨時會:總統咨請或立委1/4請求。
-
不信任案:72小時後表決、48小時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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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會不是只能審一件事(B陷阱)。
✅ 正確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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