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我國司法院掌理解釋權、審判權、懲戒權及司法行政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公務員懲戒由懲戒法院懲戒法庭審理,審理制度為二級二審制
(B)大法官的任命方式與行政院院長相同
(C)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但得加註意見
(D)由最高法院掌理違憲審查與統一解釋法律、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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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 B(10), C(65), D(9), E(0) #4002430
統計: A(16), B(10), C(65), D(9), E(0) #4002430
詳解 (共 4 筆)
#7477763
A:一級二審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7-218897-9ee86-1.html
B:大法官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行政院院長總統任命不需立法院同意
C:✓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5條
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但得加註意見,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
D:憲法法庭
憲法訴訟法 第 1 條
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依本法之規定審理下列案件:
一、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
二、機關爭議案件。
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四、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五、地方自治保障案件。
六、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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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6202
A是縣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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