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機關訂定招標文件,何者正確?
(A)廠商履行契約所必須具備之財 務、商業或技術資格條件,不考慮廠商在外國之商業活動。
(B)為 因應採購性質與特性,得就投標廠商之設立地或所在地予以指定。
(C)有關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資格證明,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 得限制由特定區域之團體出具。
(D)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 有專門技能之資格證明,屬特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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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 B(6), C(124), D(16), E(0) #3945372

詳解 (共 1 筆)

#7510409
  • (A) 廠商履行契約所必須具備之財務、商業或技術資格條件,不考慮廠商在外國之商業活動。
    • 錯在:應整體考量,包含外國商業活動。
    • 法規依據: 依同標準第2條第3項規定,廠商的財務、商業或技術資格條件,應就廠商在我國或外國之商業活動為整體考量,不以國內為限。 [1]
  • (B) 為因應採購性質與特性,得就投標廠商之設立地或所在地予以指定。
    • 錯在: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應限制設立地。
    • 法規依據: 依同標準第15條規定:「機關訂定招標文件,對於投標廠商之設立地或所在地,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不應予以限制。」不能隨便指定只有某個地區的廠商能投標。 [1]
  • (D)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資格證明,屬特定資格。
    • 錯在:這屬於「基本資格」,不是特定資格。
    • 法規依據: 依同標準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廠商或其受雇人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如專技執照、合格證書等),是屬於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並非特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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