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 正當防衛行為必然是針對現在的不法攻擊加以反擊。問:以下何者不屬於現在 的攻擊?
(A)迫在眉睫的攻擊
(B)已經開始的攻擊
(C)仍在持續的攻擊
(D)剛剛結束的攻 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23), B(16), C(49), D(3004), E(0) #144965

詳解 (共 1 筆)

#7431667
刑法上的正當防衛必須針對「現在」不法之侵害(攻擊)才能成立。所謂「現在」,是指不法侵害已經迫在眉睫(即將發生)、已經開始或正在持續進行中。 
  • (D) 剛剛結束的攻擊:因為攻擊已經結束,侵害已經過去,此時再出手反擊,在法律上會被認定為「報復行為」「事後防衛」,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ㅤㅤ
為什麼其他選項屬於「現在」的攻擊?
  • (A) 迫在眉睫的攻擊:侵害雖然還沒真正接觸到身體,但客觀上已經極度危險、即將發生,法律允許提早防衛。
  • (B) 已經開始的攻擊:侵害行為已經著手實施。
  • (C) 仍在持續的攻擊:侵害行為正在進行中,尚未結束。
0
0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3216384
未解鎖
第23條(正當防衛)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
(共 5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
私人筆記#3276464
未解鎖


(共 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