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關於法律的適用程序,下列順序何者正確?
(A) 確認事實→確認法律效果→解釋法律→適用法律
(B) 確認事實→解釋法律→將事實涵攝於法律→確認法律效果
(C) 解釋法律→確認事實→確認法律效果→適用法律
(D) 確認法律效果→解釋法律→確認事實→適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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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 B(164), C(12), D(9), E(0) #3810637

詳解 (共 1 筆)

#7478360

題目解析

詳細解題思路
法律的適用(三段論法與實務運作)是一個嚴謹且具有邏輯順序的過程,標準的法律適用步驟如下:
 * 確認事實(大前提的前置或個案事實認定):
   * 首先必須釐清、調查並確認發生了什麼具體事件(即「案件事實」),這是所有法律適用程序的第一步。若連事實都沒有搞清楚,就無法往下處理。
 * 解釋法律(尋找並解釋大前提):
   * 在確認事實後,必須找出可能適用的法律條文,並對這些法律規範的真意進行解釋,以確定其正確含義及適用範圍。
 * 將事實涵攝於法律(小前提與大前提的結合):
   * 所謂「涵攝」(Subsumption),是指將前面確認的「具體個案事實」,對應到已經解釋清楚的「法律抽象構成要件」中,看看該事實是否符合法律所規定的要件。
 * 確認法律效果(得出結論):
   * 當事實成功涵攝於法律要件後,即可推導出法律規定的效果(例如:應處以罰鍰、負損害賠償責任、或不罰等),完成整個法律適用程序。
選項排除說明
 * (A) 錯誤: 不可能在「確認法律效果」之後才去「解釋法律」與「適用法律」,順序顛倒。
 * (C) 錯誤: 法律適用不能在毫無「事實」基礎前就先去「解釋法律」。
 * (D) 錯誤: 「確認法律效果」是整個程序的最後結論,不可能排在最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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