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有關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係屬保本但非保息之信託業務
(B)係屬信託業法所稱「有價證券之信託」
(C)銀行分支機構得申請兼營信託業務,經主管機關許可後辦理之
(D)銀行與客戶間之法律關係並非信託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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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 B(154), C(962), D(29), E(0) #3430030
統計: A(39), B(154), C(962), D(29), E(0) #3430030
詳解 (共 2 筆)
#6397435
(A) 係屬保本但非保息之信託業務
信託業不得承諾擔保本金或最低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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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係屬信託業法所稱「有價證券之信託」 → ❌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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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業法中「有價證券之信託」通常指的是將有價證券本身作為信託財產(如股票信託、債券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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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特定金錢信託投資有價證券,其信託財產是「金錢」,不是有價證券本身,所以不屬此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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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銀行分支機構得申請兼營信託業務,經主管機關許可後辦理之
第 1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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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銀行之分支機構兼營信託業務時,應檢具分支機構兼營信託業務計畫,申請主管機關許可,並於分支機構之營業執照上載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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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銀行與客戶間之法律關係並非信託關係 → ❌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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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特定金錢信託,銀行是受託人、客戶是委託人,雙方即構成信託法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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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4682
A 不得承諾擔保本金或最低收益,因此,它絕對不屬於保本或保息的業務,投資風險必須由委託人(客戶)完全自負
B 特定金錢信託的信託財產移轉時是「金錢(現金)」,只是銀行後續「受託投資」於國外有價證券,它在信託分類上屬於金錢之信託
C 銀行分支機構(分行)若要辦理兼營信託業務,必須由總行向主管機關(金管會)申請許可,經主管機關核准並換發營業執照後,分行才可以正式辦理該項業務
D 這項業務的名稱就叫做特定金錢「信託」,客戶是委託人,銀行是受託人,兩者之間的法律關係百分之百是信託關係,受到信託法與信託業法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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