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依消防法規定,無故撥打主管機關報案電話,或謊報火警、災害、人命救助、緊急救護情事, 處罰鍰額度為下列何者?
(A)新臺幣 6 千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罰鍰
(B)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
(C)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
(D)新臺幣 6 千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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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82), B(1603), C(242), D(163), E(0) #3250417

詳解 (共 3 筆)

#6127292
消防法 第 36 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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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8956
依據消防法

第 36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無故撥打主管機關報案電話,或謊報火警、災害、人命救助、緊急救護情事
二、不聽從主管機關依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三條規定所為之處置。
三、拒絕主管機關依第三十一條規定所為調度、運用。
四、妨礙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設備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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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9991
1萬至5萬的有哪些呢(濃縮)自己記憶用的?
一、毀損消防通訊設備
二、謊報火警.拒絕調度.不聽從火災及警戒區規定.私自使用消防用水或救護設備
(上面兩條可以用五倍來記憶,謊報是最貴的)
三、陳列無認可之防焰物品及消防器具
四、規避妨礙拒絕明火表演檢查
五、為雇用領有證照安裝熱水器、違反安裝標準、逾越營登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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