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本標誌用以指示駕駛人,從中壢進入高速公路有 二處入口。
(B)本標誌用以指示駕駛人,前面二處高速公路出口通往地點都 是中壢。
(C)本標誌用以指示駕駛人,前方僅第二處高速公路出口通往地點 中壢。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 B(20), C(4), D(0), E(0) #4000367

詳解 (共 1 筆)

#7544405
考試觀念 本題在測驗**「指示標線/輔助...
(共 75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