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甲向乙銀行借貸新臺幣 1000 萬元,並以甲所有之 A 屋為乙設定普通抵押權。嗣後,因第三人丙之過失,致 A 屋滅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之抵押權因 A 屋滅失而消滅
(B)乙就甲對丙所得行使之賠償請求權有權利質權
(C)乙就甲對丙所得行使之賠償請求權有動產質權
(D)乙就甲對丙所得行使之賠償請求權有普通抵押權
統計: A(224), B(1408), C(132), D(358), E(0) #3349387
詳解 (共 8 筆)
民法第881條第1、2項:
18 甲向乙銀行借貸新臺幣 1000 萬元,並以甲所有之 A 屋為乙設定普通抵押權。嗣後,因第三人丙之過失,致 A 屋滅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乙之抵押權因 A 屋滅失而消滅
(B) 乙就甲對丙所得行使之賠償請求權有權利質權
(C) 乙就甲對丙所得行使之賠償請求權有動產質權
(D) 乙就甲對丙所得行使之賠償請求權有普通抵押權
此題基本上就是記熟民法第881條的觀念就能答對,但民法第881條算是很冷門的考題,民法法條不是只能知道民法第881條,還要記住其中的道理才能記牢。準備不動產經紀人的考生在目前的世代,要善用目前Google的AI工具,讓準備考試挹注強大的助力。
以下是AI工具一覽表,但此題我只用到AI工具『Gemini』『NotebookLM』。
NotebookLM – 不動產法規PDF丟進去,全部讀完還生一集Podcast,通勤聽完一個法規章節以及一集影片說明
Fomofly – 把補習班總複習影片丟進去,自動剪成「歷屆考點」「最新修法」「計算公式」,複習直接看精華
Perplexity – 查最新土地法修訂,直接給你條文重點整理來源,不用翻二十個法規網站
Claude – 貼上複雜不動產稅務計算,它幫你用三行話講清楚解題邏輯
Whisper – 聽函授課程錄音轉逐字稿,老師講太快的地政法規回來補讀
ChatGPT – 不會的法規申論題問它,答題架構比補習班範例還清楚
Wolfram Alpha – 複雜土地面積稅務計算直接輸入驗算
Goblin Tools – 「完成土地法複習進度」拆成十五步,不會不知道從哪開始
只要耐著性子看完AI的說明,就懂民法第881條的法條觀念和記憶方法,下次再考出來就迎刃而解了:
這題考的是民法中非常經典的「抵押權的代位性(物上代位性)(不要和物上請求權搞混)」。當原本設定抵押的房子(A屋)沒了,原本的抵押權不會就這樣憑空消失,而是會像靈魂出竅一樣,附身到另一筆賠償金上!
以下為你量身打造 CTL 專屬的爆笑記憶法與實戰思維,讓你進考場看一眼就秒答!
核心考點與題目解析
根據 民法第881條 規定,抵押物雖然滅失了,但如果抵押人(屋主甲)因為這個滅失可以拿到賠償金(對丙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抵押權人(乙銀行)的權利就會轉移到這筆請求權上,而這個法定的權利外殼叫做「權利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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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錯誤:雖然房屋滅失,但有賠償請求權存在,所以抵押權轉化為權利質權,並未完全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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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正確:法定轉化為權利質權(民法 第881條 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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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D) 錯誤:法條明文規定是「權利質權」,不是動產質權,也不是普通抵押權。
正確答案:(B)
CTL 的超強爆笑聯想口訣
為了把枯燥的條文印在腦海裡,CTL 把民法第881條編成了這齣「猛鬼抓交替」的荒謬大戲:
聯想故事:【豪宅變骨灰罈之靈魂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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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項(滅失與例外):
甲的 A 屋被丙一把火燒成黑炭。乙銀行傻眼:「我的房子呢?」
民法大帝開恩說:「房子變骨灰罈了(滅失消滅),但(But!)如果甲能從縱火犯丙那裡拿到賠償金,乙,你可以對那筆錢『抓交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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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項(權利質權與次序):
這個抓交替的法術,在法律上就叫做「權利質權(權利之手,狠狠抓緊)」!而且乙在排隊領錢的順序(次序),跟以前當老大時的抵押權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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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項(豬隊友條款):
丙(給付義務人)如果明知乙在後面瞪他,還故意或因為大腦殘缺(重大過失)直接把錢塞給甲,乙可以一巴掌打過去說:「這對我不生效力!重給!」
☺ CTL 的 881 終極速記口訣
「房子滅了(881,掰掰一間房),轉世變『權利』(權利質權);豬隊友直接給,對我沒效力!」
模擬 CTL 考場作戰思考過程
【考場情境】
考場冷氣吹得 CTL 有點頭痛,翻到第 18 題,一看到關鍵字:「A屋滅失」、「過失致滅失」、「賠償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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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L 的大腦第一秒反應:
「喔!一間房子跟我說 881(掰掰一)了!這是民法第881條的『物上代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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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L 開始發動口訣與聯想:
「房子雖然燒了,但因為是丙弄壞的,甲可以跟丙要錢。這時候乙銀行一定會發動『抓交替法術』。法術名稱叫什麼來著?『轉世變權利』!沒錯,就是權利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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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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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說消滅?不對,有抓交替成功,沒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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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寫著「權利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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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動產質權?屁啦,請求權又不是金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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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普通抵押權?這叫借屍還魂失敗,抵押權不能直接附身在權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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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秒選 (B),作答時間只花 15 秒,省下來的時間拿去對付後面複雜的民法申論題!這一年的兩題申論題都是大魔王等級的。
☺ 考場臨場應變小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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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剔除法(題目很長,重點很短):
考卷上誘導字很多(例如「1000萬元」、「普通抵押權」),拿到題目直接用原子筆圈出 [屋滅失] → [丙過失] → [賠償請求權]。這三個詞連起來,在不動產法規裡 100% 指向「物上代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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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雙胞胎陷阱:
選擇題很愛用「動產質權」、「權利質權」、「抵押權」這種長得很像的專有名詞來干擾大腦。在看選項前,先在心裡自己講出正確答案(例如:權利質權),再進選項裡去「相親」,這樣絕對不會被選項帶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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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不確定的「準用」條文時:
如果題目考的是「毀損」(第 4 項),不要慌!不管是「滅失」還是「毀損」,只要記住「只要有錢拿,銀行(債權人)就能跟著那筆錢走」的核心邏輯,選「權利質權」準沒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