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下列何者不得為聲請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
(A)確定判決。

(B)確定之支付命令。
(C)法院之和解筆錄或調解筆錄。

(D)當事人之和解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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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 B(0), C(2), D(6), E(0) #367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