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權利能力不得拋棄  
(B)自由不得拋棄  
(C)行為能力不得拋棄   
(D)物權不得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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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4), B(84), C(121), D(3357), E(0) #330321

詳解 (共 4 筆)

#755719
物權得隨時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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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1905
第16條   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不得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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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8753

民法第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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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0887
  • (a) 權利能力不得拋棄:敘述正確。依據台灣《中華民國民法》第 16 條規定:「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不得拋棄。」
  • (b) 自由不得拋棄:敘述正確。依據《中華民國民法》第 17 條第 1 項規定:「自由不得拋棄。」
  • (c) 行為能力不得拋棄:敘述正確。同樣依據《中華民國民法》第 16 條規定,行為能力是不能夠自由拋棄的。
  • (d) 物權不得拋棄:敘述錯誤。依據《中華民國民法》第 764 條規定:「物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拋棄而消滅。」 意即物權在原則上是可以拋棄的(例如:將不要的舊衣服丟到垃圾桶,即是拋棄所有權),因此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應選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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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924928
未解鎖
民法第764條規定: 物權除法律另有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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