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人民若認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處分違法或不當,侵害人民權利時,可經由原處分機關向管轄機關提出權利救濟,這是憲法所保障人民的何項權利?
(A) 請願
(B) 訴願
(C) 訴訟
(D)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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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212), B(820), C(67), D(145), E(0) #246307

詳解 (共 4 筆)

#1303497

【比較】請願VS訴願VS訴訟

 

請願

訴願

訴訟

類型

行政受益權

司法受益權

事由

人民對國家政策、公共利害或其權益之維護。

1)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行政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有違法或不當,至損害其權利或利益時。

2訴願前置主義
必須先經由訴願,始能進行行政訴訟。

人民權益遭受損害時,向法院提出訴訟。

【例】民事訴訴、刑事訴訟、行政訴訟等

對象

1)主管行政機關

2)職權所屬民意機關

原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

各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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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311
行政訴訟現已改為三級二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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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4474
簡單來說:請願是希望,訴願是訴求 請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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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5663
題目上有"可經由原處分機關向管轄機關提起" -為訴願的提起方式
行政訴訟是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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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591074
未解鎖
(0871002 全文修正) 訴願法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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