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人民若認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處分違法或不當,侵害人民權利時,可經由原處分機關向管轄機關提出權利救濟,這是憲法所保障人民的何項權利?
(A) 請願
(B) 訴願
(C) 訴訟
(D)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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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212), B(820), C(67), D(145), E(0) #246307
統計: A(3212), B(820), C(67), D(145), E(0) #246307
詳解 (共 4 筆)
#1303497
【比較】請願VS訴願VS訴訟
| 請願 | 訴願 | 訴訟 |
類型 | 行政受益權 | 司法受益權 | |
事由 | 人民對國家政策、公共利害或其權益之維護。 | (1)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行政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有違法或不當,至損害其權利或利益時。 (2)訴願前置主義: | 人民權益遭受損害時,向法院提出訴訟。 【例】民事訴訴、刑事訴訟、行政訴訟等 |
對象 | (1)主管行政機關 (2)職權所屬民意機關 | 原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 | 各級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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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311
行政訴訟現已改為三級二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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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5663
題目上有"可經由原處分機關向管轄機關提起" -為訴願的提起方式
行政訴訟是向法院提起
行政訴訟是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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