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有關金融機構以風險基礎方法運用於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用來贊助資恐活動的資金可能來自犯罪活動或合法來源,所以金融機構應體認與資恐有關之交易不會展現與洗錢交易相同的特點
(B)金融機構辨識並通報可疑之洗錢或資恐交易為其職責之一
(C)判定洗錢犯罪活動類型或恐怖活動企圖並非金融機構的責任
(D)與資恐有關的交易可能以極低金額為之,所以依據風險基礎原則,便可以將其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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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 B(8), C(89), D(458), E(0) #3675602

詳解 (共 2 筆)

#7180458
(D) 與資恐有關的交易可能以極低金額為之,所以依據風險基礎原則,便可以將其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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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與資恐沾邊的交易,無論金額多低,都必須納入監控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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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的錯誤(應選)敘述是 (D) 與資恐有關的交易可能以極低金額為之,所以依據風險基礎原則,便可以將其忽略
 選項詳細解析
  • (D) 錯誤(本題答案):資恐活動(恐怖主義)的資金特性是「金額通常極低」,一件恐怖攻擊可能只需要幾百或幾千美元。雖然風險基礎原則(RBA)允許對低洗錢風險的交易採取簡化審查,但資恐風險絕對不能因為「金額低」就直接忽略。金融機構仍必須透過異常交易態樣(如:頻繁小額匯往高風險國家)進行辨識與控管。
  • (B) 正確:依據《洗錢防制法》與《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金融機構的核心法定職責之一,就是必須透過持續的監控機制,辨識出可疑的洗錢或資恐交易,並向法務部調查局進行申報
  • (C) 正確:金融機構的職責是辨識並申報「可疑交易(STR)」,至於該交易背後究竟屬於哪一種洗錢犯罪類型、或是恐怖分子具體有什麼攻擊企圖,那是檢警調等司法機關的偵查權責,並非金融機構的責任
  • (A) 正確:洗錢的資金一定來自不法所得,且通常金額龐大、有明顯的隱匿與多層化特性;而資恐的資金可以是合法來源(如薪資、慈善捐款),且金額通常很小。因此,金融機構必須體認兩者交易特性不同,無法單純用防範洗錢的邏輯(如大額監控)來涵蓋資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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