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關於實體法與程序法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實體法規範權利主體之權利義務;程序法是實現權利義務之手段與方法之法律
(B)民法為實體法,民事訴訟法為程序法
(C)實體法與程序法密不可分,兩者間相輔相成,以促進人民權利之實現
(D)法院審理時,必須依照「先實體後程序」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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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8), B(124), C(78), D(2876), E(0) #3143843
統計: A(148), B(124), C(78), D(2876), E(0) #3143843
詳解 (共 9 筆)
#593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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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3513
(D) 法院審理時,必須依照「先程序後實體」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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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81348
為什麼要先程序後實體,原因之一是要將大部分不適合本院管轄的案件/事件排除掉,如果檢審辯三方花費了大量的勞力、時間、費用,最後發現法院沒有管轄權,所有的流程要重來一遍,豈不是很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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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0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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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實體法規範權利主體之權利義務;程序法是實現權利義務之手段與方法之法律:此為正確的定義。實體法(如民法、刑法)規定人民的權利義務與刑罰;程序法(如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則規定實現這些權利義務或刑罰權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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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民法為實體法,民事訴訟法為程序法:正確。民法規範實體權利義務,民事訴訟法規範如何透過訴訟程序實現該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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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實體法與程序法密不可分,兩者間相輔相成,以促進人民權利之實現:正確。程序法是實現實體法的手段,兩者相互配合,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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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法院審理時,必須依照『先實體後程序』之原則:錯誤。法院審理案件時,應先審查訴訟程序是否合法(如管轄權、當事人適格、起訴合法要件等),若程序不合法,則應從程序上駁回,無須進入實體審理。故正確原則應為 「先程序後實體」,而非「先實體後程序」。
因此,本題答案為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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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2562
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必須遵循「先程序後實體」的原則。也就是說,法院會先審查訴訟程序是否合法(例如當事人資格、管轄法院等),確認程序合法後,才會進一步審理實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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