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民法第169條,知他人表示為其代理人而不為反對之表示者,結果如何?
(A)對於第三人責任,效力未定
(B)對於第三人責任,得撤銷
(C)對於第三人負代理人之責任
(D)對於第三人負授權人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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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 B(2), C(5), D(7), E(0) #3867395

詳解 (共 2 筆)

#7370827
民法第169表見代理,知道他人表示他為自己的代理人,但不表示反對,將對第三人應負授權人之責任。
但第三人明知其無代理權或可得而知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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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7418
民法   第 169 條 由自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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