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有關食品用洗潔劑標示時應注意之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食品用洗潔劑之原料係來自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認證之有機農產品時,包裝上得置放有機標章圖案
(B)食品用洗潔劑之標示得使用「食品級」或「無毒」 等字樣
(C)食品用洗潔劑含有具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字號之食品添加物時,包裝上得標示該字號
(D)專供外銷之食品用洗潔劑不強制須依我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來進行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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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6), B(163), C(419), D(605), E(0) #2976429
統計: A(156), B(163), C(419), D(605), E(0) #2976429
詳解 (共 8 筆)
#5716740
C 如下
Q35:食品用洗潔劑產品可否標示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字號?
A:否,當食品用洗潔劑之成分與表列食品添加物相同時,即使該成分具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字號,該字號仍不得標示於食品用洗潔劑之包裝,否則有易生誤解之虞。另,於成分欄位標示「符合我國食品添加物規格標準」等字樣,尚不致違反規定。
Q35:食品用洗潔劑產品可否標示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字號?
A:否,當食品用洗潔劑之成分與表列食品添加物相同時,即使該成分具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字號,該字號仍不得標示於食品用洗潔劑之包裝,否則有易生誤解之虞。另,於成分欄位標示「符合我國食品添加物規格標準」等字樣,尚不致違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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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7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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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0933
請問C錯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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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0122
為什麼 (D) 才是最終的正解?(豁免條款的關鍵)
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與相關衛生標準中,對於「專供外銷」的產品,其實存在一個針對「標示」的特定條款(源自食安法第 22 條與第 26 條之豁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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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法規邏輯:法律條文中明定,對於「外銷產品」,如果外銷目的國的標示法規與我國規定不一致,或是外銷客戶有特定的標示要求,「得不適用我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關於標示之規定」,以符合國際貿易慣例與客戶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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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D) 的專業性:這就是為什麼 (D) 敘述「不強制須依我國食安法之規定進行標示」是正確的。這類產品必須符合的是「進口國」的標示法規,而不是我國的法規。
? 為什麼 (C) 反而是錯的?(法規的嚴謹度)
學姊立刻重新核對了食品添加物的規範,這裡有個巨大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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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該原料具備「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字號」,依據《食品用洗潔劑衛生標準》,產品標示規定的是「成分」與「用途」,法規並未開放將「該許可證字號」直接標示於洗潔劑包裝上。這是一種「過度延伸的標示」,在嚴格的衛生稽查中,這是會被開罰的!
? 考前兩週修正:這才是「標示法」的真實面貌
修正後的標示鐵律:
專供外銷 $\rightarrow$ ? 豁免於我國標示規定(以進口國規定為主)。
有機標章 $\rightarrow$ ? 全面禁止。
「食品級」、「無毒」 $\rightarrow$ ? 全面禁止。
食品添加物字號 $\rightarrow$ ? 不得直接標示於洗潔劑包裝上(請劃掉之前的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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