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某甲欲使成年女子某乙與其他男子為性交行為,乃基於營利之意,引誘某乙參與。依刑法第 231 條圖 利使人為性交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如果某甲是引誘某乙與某甲自己從事性交行為,則某甲並不會成立本條之罪
(B)經營旅館業的某丙,知悉某甲之行為後,仍收費並提供旅館內的一間房間,供某乙與其他男子從事性交行為,則依最高法院見解,某丙成立本條的「容留」行為
(C)某甲如果先有引誘行為,之後又有容留行為者,因為引誘行為與容留行為犯罪型態不同,故依最高法院見解,應論以數罪而非一罪
(D)如果某乙早有與其他男子性交之意,並非經由某甲引誘而為,則依最高法院見解,某甲並不會成立本條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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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 B(2), C(18), D(10), E(0) #399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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