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下列何者非屬我國釋憲實務已肯認之憲法基本權利主體?
(A)工會
(B)非法人團體
(C)大學
(D)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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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4), B(634), C(197), D(2131), E(0) #3183738
統計: A(194), B(634), C(197), D(2131), E(0) #3183738
詳解 (共 8 筆)
#5984706
憲法基本權利主體,不得為行政主體(公法人)或行政機關
(D) 文化部→行政機關
(D) 文化部→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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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6388
憲法基本權的主體,原則上是人民及在性質相符下的法人或團體
國家機關本身,不是基本權的主體。
國家機關本身,不是基本權的主體。
基本權的功能是用來防禦國家
簡單來說就是"政府不能對政府主張自己的人權",下次遇到同樣題目可以用相同邏輯去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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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6857
| 選項 | 主體類型 | 是否為憲法基本權主體 | 主要依據 |
|---|---|---|---|
| (A) | 工會 | 是 | 釋字第373號解釋(憲法第14條結社自由、第153條保護勞工) |
| (B) | 非法人團體 | 是 | 釋字第479號解釋(憲法第14條結社自由、憲法第22條概括保障) |
| (C) | 大學 | 是 | 釋字第380號、第450號、第563號解釋(憲法第11條講學自由之制度性保障) |
| (D) | 文化部 | 否 | 行政機關係基本權義務主體,非權利主體 |
本題旨在測驗對我國釋憲實務中基本權利主體範圍之理解,應注意區分「基本權享有者」與「基本權義務者」之不同地位,並留意法人、非法人團體、大學等組織主體在不同基本權類別中所受保障之密度有別,以避免於審題時發生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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