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我國保險商品審查機制中,目前採用方式有哪些?
(A) 核准與備查
(B) 核准、核備與備查
(C) 核備與備查
(D) 僅有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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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 B(9), C(5), D(1), E(0) #2222721

詳解 (共 1 筆)

#7418483
想像你未來在保險公司設計了一張全新的「無創標靶手術醫療險」和一張普通的「骨折傷害險」,要準備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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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核准(先審後賣) 這張「無創標靶手術醫療險」因為條文全新、精算費率很複雜,金管會拍桌說:「這東西太新了!在還沒有完全確保對民眾安全(費率合理、沒侵犯大眾權益)之前,你不准賣! 先把精算報告送過來,等我們專家開會審查通過、發給你『許可證』,你才能上架!」 這就是核准制,性質就像新藥上市,沒拿到藥證前一粒都不能賣。

  • 備查(先賣後審) 至於另外一張普通的「骨折傷害險」,內容跟市面上的大同小異。金管會擺擺手說:「這個大家都很熟了啦,你們自己家裡的精算師、核保師、理賠師開會簽名,確定沒問題就可以直接開賣了!不過,開賣後 15 個工作天內,要把保單條文送來我這邊登記存檔,讓我抽查喔!」

台灣在很久以前確實有「核備(先報備、等回覆、再開賣)」這個中間地帶,但在經過幾次法令大修改後,「核備」這個機制已經正式走入歷史了! 現在台灣的保險商品审査,全面簡化成只剩下「核准」與「備查」這兩大主力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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