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下列何者非屬對於人民職業選擇自由之主觀條件限制?
(A)禁止曾犯特定罪者駕駛計程車為業
(B)藥師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
(C)經主管機關核准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方得舉辦證券投資講習
(D)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 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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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20), B(2103), C(823), D(377), E(0) #2939474
統計: A(420), B(2103), C(823), D(377), E(0) #2939474
詳解 (共 6 筆)
#5531212
主觀條件限制 >>> 個人努力可以改變
客觀條件 >>> 非個人努力可以改變
A >>>不要犯罪就沒事 釋字584
B >>> 釋字711
C >>> 釋字634,人民之工作權為憲法第十五條規定所保障,其內涵包括人民選擇職業 之自由。人民之職業與公共福祉有密切關係,故對於選擇職業應具備之主觀條件加以限制者
D >>> 釋字637,對其所受憲法保障之選擇職業自由所為主觀條件之限制尚非過當,與目的達成間具實質關聯性,乃為保 護重要公益所必要,並未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與憲法保障人民工 作權之意旨尚無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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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5659203
B 對執行職業自由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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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397813
《AI詳解》
這題在考 「職業選擇自由」的限制類型。
題目問的是:
何者「不是」對人民職業選擇自由的「主觀條件限制」?
答案是 B。
⸻
一、先白話理解:「主觀條件限制」是什麼?
所謂 職業選擇自由之主觀條件限制,就是:
國家用「這個人本身的條件」來限制他能不能從事某職業。
例如看這個人有沒有:
類型 例子
專業能力 要有醫師執照才能當醫師
學歷資格 要特定學歷才能報考某些專業
品行紀錄 曾犯特定罪者不得從事特定職業
身分關係 公務員離職後一定期間不得去相關企業任職
訓練資格 要受過特定訓練才能執業
簡單說:
看的是「這個人夠不夠格做這個職業」。
這就是「主觀條件」。
⸻
二、那什麼不是主觀條件限制?
如果限制的重點不是「這個人夠不夠格」,而是:
這個職業怎麼執行、在哪裡執行、營業方式如何管理
那通常比較偏向:
職業執行自由的限制
不是「職業選擇自由的主觀條件限制」。
⸻
三、逐項白話解釋
A 禁止曾犯特定罪者駕駛計程車為業
這是主觀條件限制。
因為它是在看:
這個人以前有沒有犯過特定犯罪。
也就是用行為人的犯罪紀錄、品行風險,判斷他能不能當計程車司機。
所以 A 是:
以個人條件限制職業選擇。
因此是主觀條件限制。
⸻
B 藥師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
這不是主觀條件限制。
因為它不是在問:
你有沒有資格當藥師?
而是在說:
你已經是藥師了,但你執業地點只能登記一處。
這比較像是管理藥師的執業方式、執業場所、職業活動範圍。
所以它限制的是:
職業執行自由
不是:
職業選擇自由之主觀條件限制
所以答案選 B。
⸻
C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才得舉辦證券投資講習
這是主觀條件限制。
因為它是在說:
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辦證券投資講習,必須是經主管機關核准的證券投資顧問事業。
也就是要具備特定資格、許可、專業條件,才能從事該活動。
所以 C 屬於:
以資格條件限制職業選擇。
⸻
D 公務員離職後三年內,不得到與原職務直接相關的營利事業任職
這也是主觀條件限制。
因為它是看這個人:
以前是不是公務員?
離職前五年內的職務內容是什麼?
新工作是否與原職務直接相關?
這是用個人的過去身分與職務關係,限制他能不能從事特定職業。
所以 D 屬於:
以個人身分、經歷、職務關係作為限制條件。
⸻
四、這題的核心判斷法
你考場看到這種題目,可以直接問一句:
這個限制是在管「人能不能進入這個職業」,還是在管「已經進入職業後怎麼執行」?
判斷問題 類型
你這個人有沒有資格從事這個職業? 主觀條件限制
你已經可以做這個職業,但只能怎麼做、在哪裡做? 職業執行自由限制
市場名額、營業區域、需求量等外在因素限制 客觀條件限制
⸻
五、為什麼 B 最不像?
因為藥師執業處所一處為限,並沒有說:
你不能當藥師。
它只是說:
你當藥師時,執業場所不能到處掛、到處登記。
所以它不是在限制「職業選擇」,而是在限制「職業執行方式」。
⸻
一句話記憶 ?
主觀條件限制:管你這個人夠不夠格。
職業執行限制:管你已經入行後怎麼做。
所以本題:
B 是執業處所限制,不是主觀條件限制。
題目問的是:
何者「不是」對人民職業選擇自由的「主觀條件限制」?
答案是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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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白話理解:「主觀條件限制」是什麼?
所謂 職業選擇自由之主觀條件限制,就是:
國家用「這個人本身的條件」來限制他能不能從事某職業。
例如看這個人有沒有:
類型 例子
專業能力 要有醫師執照才能當醫師
學歷資格 要特定學歷才能報考某些專業
品行紀錄 曾犯特定罪者不得從事特定職業
身分關係 公務員離職後一定期間不得去相關企業任職
訓練資格 要受過特定訓練才能執業
簡單說:
看的是「這個人夠不夠格做這個職業」。
這就是「主觀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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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那什麼不是主觀條件限制?
如果限制的重點不是「這個人夠不夠格」,而是:
這個職業怎麼執行、在哪裡執行、營業方式如何管理
那通常比較偏向:
職業執行自由的限制
不是「職業選擇自由的主觀條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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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逐項白話解釋
A 禁止曾犯特定罪者駕駛計程車為業
這是主觀條件限制。
因為它是在看:
這個人以前有沒有犯過特定犯罪。
也就是用行為人的犯罪紀錄、品行風險,判斷他能不能當計程車司機。
所以 A 是:
以個人條件限制職業選擇。
因此是主觀條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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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藥師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
這不是主觀條件限制。
因為它不是在問:
你有沒有資格當藥師?
而是在說:
你已經是藥師了,但你執業地點只能登記一處。
這比較像是管理藥師的執業方式、執業場所、職業活動範圍。
所以它限制的是:
職業執行自由
不是:
職業選擇自由之主觀條件限制
所以答案選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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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才得舉辦證券投資講習
這是主觀條件限制。
因為它是在說:
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辦證券投資講習,必須是經主管機關核准的證券投資顧問事業。
也就是要具備特定資格、許可、專業條件,才能從事該活動。
所以 C 屬於:
以資格條件限制職業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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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公務員離職後三年內,不得到與原職務直接相關的營利事業任職
這也是主觀條件限制。
因為它是看這個人:
以前是不是公務員?
離職前五年內的職務內容是什麼?
新工作是否與原職務直接相關?
這是用個人的過去身分與職務關係,限制他能不能從事特定職業。
所以 D 屬於:
以個人身分、經歷、職務關係作為限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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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這題的核心判斷法
你考場看到這種題目,可以直接問一句:
這個限制是在管「人能不能進入這個職業」,還是在管「已經進入職業後怎麼執行」?
判斷問題 類型
你這個人有沒有資格從事這個職業? 主觀條件限制
你已經可以做這個職業,但只能怎麼做、在哪裡做? 職業執行自由限制
市場名額、營業區域、需求量等外在因素限制 客觀條件限制
⸻
五、為什麼 B 最不像?
因為藥師執業處所一處為限,並沒有說:
你不能當藥師。
它只是說:
你當藥師時,執業場所不能到處掛、到處登記。
所以它不是在限制「職業選擇」,而是在限制「職業執行方式」。
⸻
一句話記憶 ?
主觀條件限制:管你這個人夠不夠格。
職業執行限制:管你已經入行後怎麼做。
所以本題:
B 是執業處所限制,不是主觀條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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