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下列何者不須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之投票同意或複決?
(A)憲法修正案
(B)領土變更案
(C)總統、副總統罷免案
(D)違憲政黨之解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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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7), B(227), C(168), D(8024), E(0) #1858340

詳解 (共 5 筆)

#3374288

變更領土

全體立委1/4提議

3/4出席

出席3/4決議

提出領土變更案

公告半年後,交付人民複決

有效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




修憲

全體立委1/4提議

3/4出席

出席3/4決議

提出憲法修正案

公告半年後,交付人民複決

有效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




不信任案

全體立委1/3連署

3天後2天內記名表決

全體立委1/2贊成

行政院長10日內下台,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如未通過,1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政黨違憲解散案(憲法法庭)

判決

3/4大法官(≧ 12 人)出席+言詞辯論

出席2/3同意

裁定

3/4大法官(≧ 12 人)出席

出席1/2同意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憲法法庭)

全體立委1/2提議

全體立委2/3決議通過

大法官審理




總統、副總統罷免案

全體立委1/4提議

全體立委2/3決議通過

全國選舉人總額過半投票

有效票過半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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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4785
(D)憲法法庭由15位大法官組成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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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6524
nn 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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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5911
在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下,違憲政黨的解散案是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與判決,完全不須經過自由地區選舉人的投票或複決。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規定,政黨的目的或行為,若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之。 

? 其他選項不正確的原因
  • (a) 憲法修正案: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憲法修正案經立法院提出並公告半年後,必須交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
  • (b) 領土變更案: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領土變更案經立法院提出並公告半年後,同樣必須交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 
  • (c) 總統、副總統罷免案: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總統、副總統罷免案經立法院提出後,必須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且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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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734653
未解鎖
第 1 條 1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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