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依郵件處理規則規定,禁止交寄之放射性物品於郵局收寄後發現者,如何處理?(A)於原寄郵局發現者,退還寄件人(B)其由外國寄來者,退回原寄郵局(C)交相關主管機關處理(D)除依規定送交相關主管機關處理外,退還寄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