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原則上信託公司之發起人及股東,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信託公司之股份,分別不得超過其已發行股份總數多少比例?
(A)百分之三十五
(B)百分之二十五
(C)百分之十五
(D)百分之十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6), B(342), C(48), D(86), E(0) #3862419

詳解 (共 2 筆)

#7512156

依據《信託業設立標準》第6條規定:「信託公司之發起人及股東,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信託公司之股份,分別不得超過其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二十五。但發起人及股東為金融控股公司或符合第五條資格條件者,不在此限。」 

0
0
#7469494
信託業設立標準第6條第2項可知正確數字為25%
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8467346
未解鎖
✅答案:(B)百分之二十五這題是送分題,...
(共 34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