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特殊教育法》中關於特教經費的規定,下列哪一項敘述並非正確?
(A)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總預算 4.5%
(B)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 5%
(C)中央政府為均衡地方身心障礙教育之發展,應補助地方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之人事及業務經費
(D)中央政府為保障特教學生學習權益並維護教學現場特教品質,應依未來各教育階段學 生數預估值,合理寬編年度特殊教育預算,並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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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7), B(30), C(55), D(132), E(0) #3446976

詳解 (共 4 筆)

#6445543
(A) 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總教育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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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0970
23. 《特殊教育法》中關於特教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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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3040
根據現行《特殊教育法》第 9 條第 1 項規定:「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四點五;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五。」
選項 (A) 敘述並非正確:中央政府特教經費的比例基準是「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的 4.5%,而不是「當年度總預算」的 4.5%。
選項 (B) 正確: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 5%。
選項 (C) 正確:符合《特殊教育法》第 9 條對於中央補助地方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人事及業務經費的規定。
選項 (D) 正確:各級政府從寬編列、因應學生數預估合理寬編並逐年增加符合立法意旨與實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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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68005
答案:A(錯誤)✅ 這題是近年《特殊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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