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84.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緊急昇降機應於明顯處所標示(A)活載重及最大容許乘座人數(B)避難層之避難方向、通道等有關避難事項(C)應有可照明此等標示以及緊急電源之標示燈(D)以上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