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司法院釋字第 803 號解釋關於《原住民狩獵案》 ,就野生動物保育相關規範之解釋,下列何者錯誤?
(A)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21 條之 1 第 1 項對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下非營利性自用而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 物之行為予以規範,或授權主管機關訂定管制規範時,除有特殊例外,其得獵捕、宰殺或利用之野生動 物,應不包括保育類野生動物,以求憲法上相關價值間之衡平
(B)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21 條之 1 第 2 項前段規定,所採之事前申請核准之管制手段,沒有違反憲法比例原則
(C)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第 4 條第 3 項規定有關非定期性獵 捕活動所定之申請期限與程序規定部分,就突發性未可事先預期者,欠缺合理彈性,對原住民從事狩獵 活動之文化權利所為限制已屬過度,已逾越可合理期待原住民承受之限度,有違憲法比例原則
(D)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第 4 條第 4 項第 4 款規定有關申請書 應載明獵捕動物之種類與數量部分,尚不違反憲法比例原則
統計: A(53), B(61), C(94), D(192), E(0) #2994661
詳解 (共 4 筆)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803 號解釋,本題錯誤的選項為 (D)。[judgement.com]
釋字第 803 號解釋重點
合憲部分(野生動物保育法)
-
野保法第 21 條之 1 第 1 項:立法者規範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下非營利性自用而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時,除有特殊例外,其得獵捕、宰殺或利用之野生動物,應不包括保育類野生動物,以求憲法上相關價值間之衡平。→ (A) 正確[president.gov]
-
野保法第 21 條之 1 第 2 項前段:所採之事前申請核准之管制手段,尚不違反憲法比例原則。→ (B) 正確[lawdata.com]
違憲部分(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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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辦法第 4 條第 3 項:有關非定期性獵捕活動所定之申請期限與程序規定部分,就突發性未可事先預期者,欠缺合理彈性,對原住民從事狩獵活動之文化權利所為限制已屬過度,有違憲法比例原則,應自解釋公布之日起不再適用。→ (C) 正確[president.gov]
-
管理辦法第 4 條第 4 項第 4 款:有關申請書應載明獵捕動物之種類、數量部分,違反憲法比例原則,亦應自解釋公布之日起不再適用。→ (D) 錯誤(題目說「尚不違反」,但解釋认定為「違憲」)[lawdata.com]
選項分析
| 選項 | 內容 | 是否符合解釋 |
|---|---|---|
| (A) | 非營利自用狩獵原則不包括保育類野生動物 | ✅ 符合(合憲) |
| (B) | 事前申請核准尚不違反比例原則 | ✅ 符合(合憲) |
| (C) | 非定期性獵捕申請期限欠缺彈性,違憲 | ✅ 符合(違憲) |
| (D) | 申請書應載明種類與數量「尚不違反」比例原則 | ❌ 錯誤(解釋認定違憲) |
答案
正確答案為 (D) 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第 4 條第 4 項第 4 款規定有關申請書應載明獵捕動物之種類與數量部分,尚不違反憲法比例原則。[judgement.com]
? 關鍵區別:釋字第 803 號解釋宣告管理辦法兩點違憲:
非定期性獵捕申請期限欠缺彈性(第 4 條第 3 項)
申請書應載明獵捕動物之種類與數量(第 4 條第 4 項第 4 款)
選項 (D) 將違憲事項說成「尚不違反」,故為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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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答案為 (D)。這題是司法院**釋字第803號解釋(原住民狩獵案)**的典型考題,重點在於區分:哪些狩獵管制合憲、哪些申請限制已違反比例原則。
一、法規核心
①《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之1
第1項規定:
臺灣原住民族基於其傳統文化、祭儀,而有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必要者,不受第17條第1項、第18條第1項及第19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限制。
第2項則規定:
前項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行為應經主管機關核准,其申請程序、獵捕方式、獵捕動物之種類、數量、獵捕期間、區域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
釋字803號認為,這種事前申請核准制度本身尚不違反比例原則。(司法院)
二、逐項解析
(A)✅ 正確
釋字803號明確指出:
原住民基於傳統飲食與生活文化,因非營利性自用而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屬於憲法保障原住民文化權利的範圍。
但是,為了兼顧:
-
野生動物保育
-
物種多樣性
-
自然生態平衡
原則上:
不得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
只有在特殊例外,例如野生動物族群量已逾越環境容許量等情形,才可能許可。(司法院)
所以 A 正確。
(B)✅ 正確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之1第2項要求:
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行為應經主管機關核准。
釋字803號認為,事前申請核准雖然限制原住民的狩獵文化權,但:
-
有助於保護野生動物及生態環境;
-
也有助於維護第三人人身安全;
-
沒有其他同樣有效而侵害較小的手段;
-
所維護法益的重要性與文化權受限制程度尚屬均衡。
因此:
事前申請核准制度本身尚不違反比例原則。
所以 B 正確。(司法院)
(C)✅ 正確
這是釋字803號非常重要的違憲部分。
《管理辦法》第4條第3項原規定:
定期性獵捕活動:20日前申請。
非定期性獵捕活動:5日前申請。
但釋字803號認為,非定期性狩獵未必能夠事先預期。
例如突發性的:
-
傳統祭儀需求
-
特殊文化需求
-
無法預先安排的狩獵活動
如果一律要求:
5日前提出申請
就可能使原住民根本無法依其傳統文化、信仰或習慣合法狩獵。
因此大法官認定:
對於突發性、未可事先預期的非定期性狩獵活動,該規定欠缺合理彈性,對原住民文化權之限制已屬過度,違反憲法比例原則。
並宣告該部分自解釋公布日起不再適用。(司法院)
所以 C 正確。
三、(D)❌ 錯誤
這就是本題答案。
《管理辦法》第4條第4項第4款原規定:
申請書應載明:
「獵捕動物之種類、數量、獵捕期間、方式及區域。」
題目 D 卻說:
「尚不違反憲法比例原則。」
這是錯的。
釋字803號明確宣告:
大法官認為要求原住民在申請時事先記載:
獵捕動物的「種類、數量」
對原住民狩獵文化權的限制,違反比例原則,因此:
自釋字803號解釋公布日起不再適用。 (司法院)
因此 D 把「違憲」說成「合憲」,故錯誤。
四、這題最重要的「803號三大結論」
建議國考直接記這張表:
| 規範 | 釋字803號結論 |
|---|---|
| 原住民傳統文化、非營利自用狩獵 | ✅ 受文化權保障 |
| 原則上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 | ❌ 不包括,特殊例外除外 |
| 事前申請核准制度 | ✅ 合憲 |
| 非定期狩獵一律5日前申請 | ❌ 突發、不可預期部分違憲 |
| 申請書記載「種類、數量」 | ❌ 違憲 |
? 所以答案是:D
一句話背法
「核准制度合憲;5日前限制突發狩獵違憲;種類、數量記載也違憲。」
另外要注意一個很容易混淆的地方:釋字803號不是認為原住民狩獵「完全不需要申請」,而是認為「事前核准」本身合憲,但對突發、不可預期的非定期狩獵不能僵化要求5日前申請;同時「種類、數量」的事前記載要求也被宣告違反比例原則。(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