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對於辨識出之警示交易,下列處理方式何者正確?
(A)一律向法務部申報
(B)經認定非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者,持續觀察,無須留存紀錄
(C)交易金額與客戶身分、收入或營業規模顯不相當,且客戶不願就實質資金提出合理說明,應向
法務部申報疑似洗錢交易
(D)出入異常頻繁,但不符合客戶商業模式,為避免叨擾客戶,於異常報表上記載:「無交易異常
情事,無庸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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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6), B(39), C(2501), D(42), E(0) #1867542
統計: A(146), B(39), C(2501), D(42), E(0) #1867542
詳解 (共 2 筆)
#7437332
❌ A 一律向法務部申報
錯在 「一律」。
不是看到警示交易就全部申報,而是要經過金融機構(或郵局)的判斷,合理懷疑是洗錢或資恐交易,才需要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疑似洗錢交易(STR)。
? 關鍵字:
* ❌ 一律申報
* ✅ 經判斷有疑似洗錢才申報
⸻
❌ B 經認定非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者,持續觀察,無須留存紀錄
錯在 「無須留存紀錄」。
即使最後判斷不是疑似洗錢交易,也應該:
* 保留審查過程及判斷理由。
* 留下紀錄,以便日後查核。
所以:
* ✅ 可以不用申報。
* ❌ 不能不留紀錄。
❌ D 出入異常頻繁,但不符合客戶商業模式,為避免打擾客戶,記載「無交易異常情事」,無庸申報
錯在兩個地方:
1. 出入異常頻繁且不符合商業模式,本身就是警訊。
2. 不能因為怕打擾客戶,就寫成沒有異常。
應該:
* 蒐集資料、分析原因。
* 如果合理懷疑是洗錢,就要申報。
* 即使最後認定不是,也要留下審查紀錄。
錯在兩個地方:
1. 出入異常頻繁且不符合商業模式,本身就是警訊。
2. 不能因為怕打擾客戶,就寫成沒有異常。
應該:
* 蒐集資料、分析原因。
* 如果合理懷疑是洗錢,就要申報。
* 即使最後認定不是,也要留下審查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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