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汽車檢驗員、汽車駕駛考驗員、汽車修護技工、汽車修護技術士未依規定辦理檢驗、考驗者,公路主管機關依其情節,得停止其辦理檢驗、考驗工作__________或廢止其汽車檢驗員、汽車駕駛考驗員、汽車修護技工證照。(A)三個月至六個月(B)三個月至一年(C)六個月至一年(D)六個月至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