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依實務見解,關於公務員執行職務違法行使公權力造成損害,下列何者構成國家賠償?
(A)行政機關之交通車於上班途中肇事致人死傷
(B)阿里山森林觀光火車失事造成乘客傷害
(C)公立醫院醫生與病患間之醫療糾紛
(D)道路因豪雨出現坑洞造成用路人車禍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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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62), B(322), C(126), D(1529), E(0) #2988399
統計: A(2262), B(322), C(126), D(1529), E(0) #2988399
詳解 (共 10 筆)
#5668028
法務部83年法律字第 02844 號函
交通車於上班途中肇事致被害人死亡,有無國家賠償法之適用?
鈞院交通車於接送人員上班,於駛離停車場後發生車禍致被害人死亡,依上揭見解尚難認非屬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之行為,故司機如有故意或過失時,應有國家賠償法之適用,依同法第二條第三項規定,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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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0713
購票上車=>民事責任
某甲搭乘台鐵火車返鄉過節,因司機駕駛不慎致身體撞擊車廂受傷。某甲應依據何等法律基礎主張損害賠償?
(A)國家賠償法第2條人之責任
(B)國家賠償法第3條物之責任
(C)民法侵權責任
(D)民事契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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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8971
國賠法第二條 -A
國賠法第三條 - D
國賠法第三條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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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3643
83法律字第02844號
鈞院交通車於接送人員上班,於駛離停車場後發生車禍致被害人死亡,依上揭見解尚難認非屬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之行為,故司機如有故意或過失時,應有國家賠償法之適用,
公立醫院為患者醫療乃立於私法主體地位從事私經濟行為
臺灣高等法院於民國107年11月1日作成107年度上國易字第5號民事判決(下稱「本件判決」)指出,公立醫院為患者醫療,乃立於私法主體地位從事私經濟行為,非公權力之行使,在公立醫院治療,係屬私法契約關係,並無國家賠償法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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