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依刑法規定,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者,得處幾年以下有期徒刑?
(A)二年
(B)三年
(C)五年
(D)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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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92), B(461), C(344), D(235), E(0) #1970447
統計: A(2592), B(461), C(344), D(235), E(0) #1970447
詳解 (共 4 筆)
#6328124
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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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4865
為什麼是「一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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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刑法》第 318 條之 1(電腦洩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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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任何人(不限身分,不論是同事、前任還是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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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或相關設備知悉的他人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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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責: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一萬五千元 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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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你看到的「六萬元」是這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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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刑法》第 318 條(公務員洩漏工商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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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公務員 或 曾任公務員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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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無故洩漏因職務知悉或持有的「工商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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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責: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六萬元 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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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利用工具或設備竊聽、竊錄、偷窺他人隱私部位(《刑法》第 315 條之 1)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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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電腦或相關設備」無故洩漏他人秘密(《刑法》第 318 條之 1) ➡️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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